黄可明律师 有丰富经验和资历的珠海律师
黄可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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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和解执结了一起分割死亡赔偿金纠纷案,原本怒目相向的母女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汪茗是徐艳霞亲生女儿,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出生不久即被送到其姑妈家,其后一直由其姑妈抚养并随其姑父改姓汪,但双方一直未签订收养协议,也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012年8月,汪茗的亲生父亲刘云飞在一场车祸中当场死亡,后经法院调解,由肇事方一次性赔偿180000元。肇事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了赔偿款后,汪茗以自己系刘云飞的亲生女儿为由,要求参与该180000元赔偿款的分配,但徐艳霞予以拒绝。无奈,女儿汪茗一纸诉状,将母亲徐艳霞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赔偿金。后经武宁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徐艳霞给付原告汪茗应分赔偿金21849元。判决生效后,母亲徐艳霞拒不履行。
2012年1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接手此案的执行法官对此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该案不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应该巧打亲情牌,毕竟双方还有割舍不掉的血缘亲情关系。于是,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徐艳霞,通过谈话,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徐艳霞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女儿,这些年看病已花光家里大部分积蓄,同时,她也表示自己对女儿汪茗很是亏欠,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弥补。在掌握了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了申请人汪茗,将双方叫到一起心平气和地进行对话交流。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真情感化下,在血浓于水亲情的感召下,母女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徐艳霞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汪茗赔偿金15000元。临走时,汪茗向母亲表示,自己一定会去看望卧病在床的妹妹。
至此,在执行法官的倾心尽力的调解下,这起因分割死亡赔偿金而引起的纠纷案不但得以圆满执结,还促使母女二人化解了积怨,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