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可明律师 有丰富经验和资历的珠海律师
黄可明律师
有丰富经验和资历的珠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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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通员工盗窃通信电缆6万余元
2006年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被告人马某某作为河南省卢氏县网通公司员工伙同被告人任某1、任某2及他人先后十几次在河南省卢氏县文峪乡等地盗窃公用通信电缆,价值60489。75元。盗窃后,被告人马某某等又将赃物卖给被告人张某某、朱某某二人。
盗窃罪如何量刑
2007年9月17日,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任某1等四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